| 主要内容 |
该研究成果把森林分为林地、林分、森林环境资源三个部分分别进行了核算。主要内容包括:
林分价值量的核算研究、林地价值量的核算研究、森林环境资源价值量的核算研究、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研究。该研究首次系统地对全国的林分、林地及森林环境资源的价值进行了全面核算。将全国划分为30个自然林价区,
采用标准序列林价法及“霍得林”定律, 通过调整系数,计算出全国各省区不同林种、林龄的价值量; 采用收益法和收益倍数法计算了各省区林地的价值量;
根据森林区域水量平衡法等对森林每年的涵养水源总量、固碳供氧总量、减少土壤侵蚀总量等指标进行了计算。
该项研究首次按林分、林地和森林环境资源分解体系核算了我国森林资源的价值量,
得出了总价值量为13万亿元人民币这一数据。同时就森林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了探讨, 并提出了建议。整个研究较以前的国内研究有突破,
较日本等国的研究在方法上有所改进。该研究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。 创新点: 该成果为今后研究提供了一套可借鉴的研究方法,
有些方法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, 尤其是对森林资源三个成分的划分, 对未成林林分蓄积的数学模型估算方法, 以全国30个行政区作为自然林价区,
用标准序列林价和CSPI指数用数学方法计算全国各省区的林种、林龄价值量方法, 对林地价值量的核算采用了收益法, 首次计算了各省区的基础林地价格,
以及对森林资源价值进行计算的方法等都是一个创新。首次用价值量指标反映了我国森林资源的资产。这些方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,
为制定森林公益效能补偿政策提供了参考。 |